記正義影片
幾年前看畢哈佛的正義課的影片,今次找出其字幕集合當作書看,略記感想。
功利主義以累積的眾人利益為正義,亦試圖以受教育者均會選擇高尚快樂來區別低俗快樂。可是我們的人生難免會想混合高尚與低俗快樂,偶而看看低俗喜劇聽聽低俗搞笑的粗言對白,還是能讓人愉快起來。
很多決定的確倚賴計算,諸如工程的安全考量、保險。人命損失難免會換來金錢賠償,但這些金錢並不等同於買下這條人命,若不小心跨越了這條界線,暴露的時候可是會遭到各方的鞭打。
難以避免出現救多人而犠牲一人的局面,在一些難以迴避的情況下,有人提出共識(John Locke)和隨機程序。共識確保不違反個人的意願,隨機程序則暗藏着認同人人平等的價值。
儘管有些人仍會認為一些行為是絕對不能做的,如殺人是不對,安樂死是使不得,這些行為是共識無法彌補,這大概是來自康德一派。
自由意志正義者以自由為正義,自由即隨你決定,而一切你所選擇的不能被人剝奪。從自由到自我擁有,正義的手延伸至財產權,我的金錢來自我的勞動,強行徵收我的金錢是強迫勞動,使人不自由,淪為奴隸。
提出自然狀態,共識集成國家的 John Locke 卻認為人無法放棄與生俱來的生命權、平等權、財產權。這到底是一種不自由,跟自由即正義的一派有勃。
我有自由做一件事,儘管我可能做錯。自由派會覺得「有自由做一件事」才是重要的,管你做什麼。我有財產權,有自由去使用自己的財產,可見權利中包含自由。但若我們說一個人有生命權,別人不能殺他,這暗藏了權利即正義的觀點。我有一個 x 權,而我行使這個 x 權是正當的,或許這與權利的英文相符(right)。
但權利和權力有點不同。當我們說一個人有這個權利時,通常是在說這人享有此權利,並且此權利有共識為正確的。我們說一個人有權力,可以想是他有自由去做一些事,這些事卻未必為正確,如暴君也擁有權力。
我們有自由做一件事,這件事卻未必為正義的,一些選擇不一定是正義的。若享有不受限的自由意志大概是正義,卻未必能使其作出的選擇變得正義。
在談自由時,可以先想何謂不自由。我略分自由為三類,活動自由,信息自由,意志自由。活動自由可指人的物理活動不受限制,亦可細指分子層面的活動。信息自由指是是知識的自由傳播,言論自由而不入罪一類。意志自由是指人的意志是自由的。若將意志分解作腦神經細胞的運作,則可將其歸入活動自由一類,但其存在有特別的意義,應取另一類,人的活動不受限而聽從其意志行事,可見其意志有更高之義。
意志是否不受限而自由?受限或受控。一般受控的前提是可被解釋及預測。預測又有分絕對預測或大略預測。若其過程有隨機因素,則無法被預測。
-
從自由意志推展到自我擁有,土地結合我們的勞務創出私產。擁有自我,擁有自我的勞務,私產。在這種情況下,抽稅即強制勞務,我們馬上變成奴隸。
社會契約建基於共識,共識是很重要的概念。但共識也不是萬能,或許有些東西即使同意也不能捨棄。但或許最終我們會認為自由最終會認為該限制自己的自由,若抱有此想法,便不能算是徹底的自我擁有者。
累積、人受幸福痛苦主宰的功利主義,自我擁有的自由意志派,強調共識的社會契約,接下來,論到羅爾斯的正義。
羅爾斯想出一個找出正義原則的方法,就是不知出身。假設大家在談論世界的規則,卻不知道自己將會是帥哥還是富二代,那大家或許會同意對傷殘者、窮人給予一點協助。結果,三條原則出現了,基本權利、公平機會和差異原則。基本權利是奠基多元社會的基石,這塊石頭是一個價值判斷,判斷人能正當地享有宗教自由之類。公平機會讓人有機會展示自己。差異原則確保競爭必須先照顧弱者。
蘇格拉底提出了目的和榮耀。正義與美德結合,但人卻很難對美德良善有共識,而單一的善德卻沒留給自由多少空間,所以當代的正義都選擇用權利架構。
功利主義以累積的眾人利益為正義,亦試圖以受教育者均會選擇高尚快樂來區別低俗快樂。可是我們的人生難免會想混合高尚與低俗快樂,偶而看看低俗喜劇聽聽低俗搞笑的粗言對白,還是能讓人愉快起來。
很多決定的確倚賴計算,諸如工程的安全考量、保險。人命損失難免會換來金錢賠償,但這些金錢並不等同於買下這條人命,若不小心跨越了這條界線,暴露的時候可是會遭到各方的鞭打。
難以避免出現救多人而犠牲一人的局面,在一些難以迴避的情況下,有人提出共識(John Locke)和隨機程序。共識確保不違反個人的意願,隨機程序則暗藏着認同人人平等的價值。
儘管有些人仍會認為一些行為是絕對不能做的,如殺人是不對,安樂死是使不得,這些行為是共識無法彌補,這大概是來自康德一派。
自由意志正義者以自由為正義,自由即隨你決定,而一切你所選擇的不能被人剝奪。從自由到自我擁有,正義的手延伸至財產權,我的金錢來自我的勞動,強行徵收我的金錢是強迫勞動,使人不自由,淪為奴隸。
提出自然狀態,共識集成國家的 John Locke 卻認為人無法放棄與生俱來的生命權、平等權、財產權。這到底是一種不自由,跟自由即正義的一派有勃。
我有自由做一件事,儘管我可能做錯。自由派會覺得「有自由做一件事」才是重要的,管你做什麼。我有財產權,有自由去使用自己的財產,可見權利中包含自由。但若我們說一個人有生命權,別人不能殺他,這暗藏了權利即正義的觀點。我有一個 x 權,而我行使這個 x 權是正當的,或許這與權利的英文相符(right)。
但權利和權力有點不同。當我們說一個人有這個權利時,通常是在說這人享有此權利,並且此權利有共識為正確的。我們說一個人有權力,可以想是他有自由去做一些事,這些事卻未必為正確,如暴君也擁有權力。
我們有自由做一件事,這件事卻未必為正義的,一些選擇不一定是正義的。若享有不受限的自由意志大概是正義,卻未必能使其作出的選擇變得正義。
在談自由時,可以先想何謂不自由。我略分自由為三類,活動自由,信息自由,意志自由。活動自由可指人的物理活動不受限制,亦可細指分子層面的活動。信息自由指是是知識的自由傳播,言論自由而不入罪一類。意志自由是指人的意志是自由的。若將意志分解作腦神經細胞的運作,則可將其歸入活動自由一類,但其存在有特別的意義,應取另一類,人的活動不受限而聽從其意志行事,可見其意志有更高之義。
意志是否不受限而自由?受限或受控。一般受控的前提是可被解釋及預測。預測又有分絕對預測或大略預測。若其過程有隨機因素,則無法被預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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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自由意志推展到自我擁有,土地結合我們的勞務創出私產。擁有自我,擁有自我的勞務,私產。在這種情況下,抽稅即強制勞務,我們馬上變成奴隸。
社會契約建基於共識,共識是很重要的概念。但共識也不是萬能,或許有些東西即使同意也不能捨棄。但或許最終我們會認為自由最終會認為該限制自己的自由,若抱有此想法,便不能算是徹底的自我擁有者。
累積、人受幸福痛苦主宰的功利主義,自我擁有的自由意志派,強調共識的社會契約,接下來,論到羅爾斯的正義。
羅爾斯想出一個找出正義原則的方法,就是不知出身。假設大家在談論世界的規則,卻不知道自己將會是帥哥還是富二代,那大家或許會同意對傷殘者、窮人給予一點協助。結果,三條原則出現了,基本權利、公平機會和差異原則。基本權利是奠基多元社會的基石,這塊石頭是一個價值判斷,判斷人能正當地享有宗教自由之類。公平機會讓人有機會展示自己。差異原則確保競爭必須先照顧弱者。
蘇格拉底提出了目的和榮耀。正義與美德結合,但人卻很難對美德良善有共識,而單一的善德卻沒留給自由多少空間,所以當代的正義都選擇用權利架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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