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人與孔子

一時靈光,匆匆記下。

孔子曾談過一個故事,題為「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,直在其中」。

孟子亦曾有一辯,接著任人與其弟子屋廬子,論「食與禮孰重」。

父親偷了羊,作為兒子應該怎樣做?現代人大概會說:大義滅親,舉報他。古代的葉公亦如此認為。

孔子卻說,父親為兒子隱瞞、兒子為父親隱瞞,這就是直。兒子告狀,是傷害親情,要不得。

孔子根本沒有法治精神,居然反對大義滅親!這是包庇!

無可否認,在這件事,至少在第一反應上,孔子認為父子之間的情比正義更重要。為了這親情,孔子不惜放棄正義。

我卻認為,當中還有兩件事情可以談,其中一件與孟子的辯論有關,所以先述孟子。

食與禮孰重


任人[1]挑戰屋廬子:若守禮則飢餓致死,你還會守禮嗎?若守禮則取不到妻子,你還會守禮嗎?

屋廬子答不出,求救於孟子,孟子反駁:若斬下兄長的手食之,就不會餓死;不斬則餓死,你能下手嗎?若擄拐鄰家的閏女就得妻,不擄則不得,你能下手嗎?

不揣其本而齊其末。

孟子舉了例子解釋此句:金比羽毛重,難道在說衣帶鈎的金比一車子羽毛重?

金比羽毛重,是常識,談的是普遍情況,是「本」。羽毛比金重的極端情況,是「末」,並不足以駁倒普遍情況[2]。

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食重?

食為最重要的,禮為最不重要的情景,並不能說明「普遍來說,食比禮重要」。

孟子與任人的故事說完了,與孔子又有何瓜葛?

情與義


義是什麼?孟子認為,有些事情做了,你會感到羞愧;別人做了,你會感到厭惡[3]。

孔子於這一偷羊情境拾情捨義,情比義高,無容置疑。然而這一情境,卻是極端情況,嚴重傷害親情。換言之,我們只能說:

在極端情況、 偷羊一例下,孔子反對大義滅親,贊成情比義高。

我們並不應此例推廣至普遍情況。

此為一意。

若我們嘗試為孔子辯解,考慮其他可能性[4],就會發現以下的句子更準確:

在極端情況、 偷羊一例下,孔子反對兒子舉報父親來成全義,並認為情比義高。

還可以更明顯。

在極端情況、 偷羊一例,及聽了葉公的告狀論後,孔子只反對兒子舉報父親來成全義,並認為情比義高。

孔子的答案,是針對葉公的告狀論而說。葉公認為大義滅親是正直的表現,孔子則以隱瞞為正直反駁。

有沒有其他可能性?譬如孔子認為兒子應該私下盡力勤說父親自首?孔子對這可能性有何想法,我們無從得知,但我們仍可嘗試歸納孔子的原則,來推想何事合乎孔子的思想。

此為二意。


有一個字,驟看之下很易理解,卻覺得還差一點未能點破。

有人解此直是正直。我卻覺得,這是直接的直。

這直接指的是什麼?指的直接的反應。人最直接的反應,多是來自情感,常見有親情、愛情、友情。

順著這直接的反應行事,走的就是直道[5]。




[1]:無名也。
[2]:金比羽毛重此句,應同情地解作 在普遍情況下,金比羽毛重。特殊例子只能說明,在特殊情況下,羽毛可能比金重,用作推翻普遍情況的證據卻不充分
[3]:厭惡比羞愧更容易出現?
[4]:X 有什麼可能性?見思方學。
[5]:可將此視為直道的早期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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