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穆與新儒家 一段略談
這是無可否認的客觀事實。現代新儒家既然上承宋明別出之儒而嚴格區別道統中的“正宗”與“旁出”(借用契嵩《傳法正宗記》的分類),則這種區別所依據的絕對標准最后必然也要用於他們自己的身上。雖然他們的根據不再是傳道世系,而是通過超越証悟所厘定的義理系統,但他們對所謂義理的規定較之禪宗或理學的世系則更為嚴格。例如宋、元、明三朝《學案》中的人物,從理學的世系角度來說,似乎都應該包括在道統之內;以新儒家的義理來衡量,則絕大多數是在道統之外。不用說,新儒家內部的義理分歧最后也必須經過同樣嚴格的區別。朱、陸究竟代表同一“正宗”的不同工夫取向呢?還是一為“旁出”呢?這一判斷上的差別透露出義理系統上最基本的分歧;新儒家道統觀的嚴格性必然要求對這一分歧作出明確的決定。但一經決定,則兩說即分高下,高者得道統之正,下者退居偏位。如果兩說相持不下,則爭端不息;爭端不息,則道統不立。這可以說是“截斷眾流”的道統觀給新儒家帶來的一大困擾。
說及 義理道統論,個人覺得有鬆有寛,但捏得緊。但總得知大者吧,餘則隨學,看其個人或讀史,或讀經,隨之。
顯而易見,這一斷定並不能取決於哲學論証。所以新儒家最后必然強調“體証”、“証會”之類的修養工夫,這便是所謂“德行之知,不由見聞”。宋、明理學家對於修養工夫本有種具體的描述和討論。新儒家據此立論自有一定的理由。宋明理學家自述其“見本心”或“覓本體”的過程往往甚為親切。例如高攀龍描寫他一生出入各家所指示的修養工夫,雖有過“透體通明,遂與大化融合無際”的見道經驗,仍然需要再過十幾年才識得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所描寫的本體和工夫(見《明儒學案》卷五十八“東林”)。我們自然不應輕易懷疑高攀龍和其他理學家有過此類心理的經驗,因為他們的工夫歷程是有明確的記錄的。但是現代一般人並沒有作過這種精神修煉,更不曾証會心體和道體,因為無法在這一層次上分辨儒學史上誰已見道、誰未見道、或誰見道不明等等。現代新儒家則不同,他們正是以証悟的經驗為重建道統的前提。無論是評析宋明儒者的種種異同高下便成為觀念游戲了。新儒家強調的証悟在西方人看來是一種實感,則與西方人所說的“上帝的呈現”(God’spresence)屬於同一境界,雖然內容可能有異。但非親歷此境者則不能妄語,所以我們在門外的人最多隻能把見道者的証言當作一種事實來接受,而不能贊一詞。
朱陸之難說處,因陸象山所說,有的地處如老莊言,其境界一元也,即是言這一元未剖,何必區分道心人心?
個人亦同意,象山言心學,與禪學亦有相似處。
朱熹亦確有些言論,看其辯象山,而知其不知一元,或言一也。
惟象山當有實學,個人覺得後世看太輕。
即陽明心學亦有實學,後世亦看太輕。
若依陽明看醫,則草木陰陽氣味,皆格物致知功夫。惟陽明之學一得,則知行更顯,則尊德性部分更顯,則吾人格物致知之步驟清澈豁然,余亦覺與禪謂之覺察每一步差不多,不過此覺察不止於行步。
先天難言,但一與太極(二),可言也,大抵學者先循古人之言而去,是也奇怪,似乎還是誠敬謙卑為主,其餘不強求。
至於如何說服「門外的人」,即使只論象山,亦甚多學問,何不一一以理性尋問反省之?
愚觀若論三教,則反省自身過失,提起反省自身過失之念,成立反省自身過失之習慣與規矩,真積力久而入,則反身而誠,則無所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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